暴民国

 

在国家A,有一个连环杀手,凶残地杀害了数名无辜的受害者,并将他们的尸体剁成肉酱,喂了自家的狗。其事震惊全国。司法部门经过可靠的调查取证,宣布其有罪,必须执刑。执行方法为还原犯罪过程,即:将凶犯杀死后剁成肉酱喂狗。另,行刑全过程公开透明,普通民众皆可在特定的政务频道欣赏直播过程,有犯罪记录的人则被强制观看行刑。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,有一次全民公投,来决定是否罪犯应该被行刑。但是除此之外的选项只有一个:无罪释放。民众们的愤怒使得结果毫无例外的都是行刑。

他们都有恶,他们知道。但在这个国家里,恶必然被更恶所压服,不择手段地压服。而判断标准来自于:全民!恶被埋藏了,恶只在大家观看刑罚时被释放。当然,难免隔断时间总会有些人压抑不住恶欲,但这跟非以暴制暴社会没有区别:发现了,弄死;没发现,逍遥。重要的是,这个社会其实并没有恐怖,人人都被训练成乐于观赏,本分生活。政令通达,赏罚分明。如果说这样的政治还有什么合法性的危机,那一定是那些罗哩罗嗦的人道主义者,其中绝大多数还是学者。这种人,由于其不具备法治社会的素养,是已经被排挤在政治权力之外的。统治者们需要做的,就是防止他们的思想煽动民众。这个工作交给宣传部来办,他们要告诉它们:人的价值是被虚构的,从文艺复兴开始,人被过度强调了。人是一块肉,人是一堆血,人是一幅图画,人是一个声音。其实人与猪狗或者别的动物区别并不大,我们应该管管好自己,少给其它物种添麻烦。这样,我们自己的麻烦也就少了。

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: 转载自有或手记

本文链接地址: 暴民国

随机文章

2012年1月17日 | 归档于 春花秋月何时了
标签:
本文目前尚无任何评论.
您必须 登录 后才能发表评论.
|
dnf dnfi